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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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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一个月半却拿不到合格证 原来经销商已经把车给抵押了

7月中旬购买的车,经销商却迟迟不给合格证,这是怎么回事?没有合格证,意味着不能上牌,心急如焚的消费者谭女士几次催促未果,无奈之下投诉12315。9月2日,宁波江东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接到了这样一起奇怪的投诉。

 

车是买了,合格证却迟迟不给

 

今年7月中旬,谭女士在一汽车4S店看中了一辆本田汽车,售价为134800元,当即付了1500元定金。第二天,谭女士付清了车款,拿到了车,销售人员给了谭女士一张临时牌照,并告诉她,三天之后,他们会打电话通知她去上牌。

 

“我不会开车,也对买车方面不懂,当天销售人员把车开到我的小区,我也没有多问什么就让他回去了。”三天后,谭女士没有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谭女士想,对方说好会打电话给自己,她也没有太在意。一个礼拜后,谭女士还是没有接到电话,她有点着急了。向熟人一打听,才知道销售人员把最重要的汽车合格证没有给她,没有合格证就意味着不能上牌照,不能上保险。“我这才知道,原来合格证那么重要。”于是谭女士给销售人员打了电话,对方却告诉她,合格证还在厂方,他们到厂方去换证了,需要一段时间,8月底肯定把合格证给她。

 

可是眼看着到了8月底,谭女士依旧没有拿到合格证,于是再次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仍然找理由推脱。谭女士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12315投诉。而遇到此类问题的,还不止谭女士一人。

 

经过江东工商局12315调查了解,原来,经销售商把汽车抵押给了银行,以解决资金问题,合格证目前都在银行作为抵押凭证,谭女士的车也在抵押之列。

 

律师:“此行为构成商业欺诈”

 

江东工商12315工作人员认为:经销商的做法,隐瞒了商品的事实真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最后,经调解,经销商答应在9月11日之前把合格证给谭女士,另外补偿谭女士人民币1500元,双方都表示接受。

 

宁波甬港律师事务所郑宁生律师认为:经销商的这种行为已构成了商业欺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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